其他州法令

在紐約州或其他州單方面離婚:爭議離婚



若你在紐約州或 加州或其他州: 離婚則需要下列 "理由",而且要有 証人出庭, 替你作証,且要有很充份的离婚理由, 法院傾向不批准離婚,而且要出庭打離婚官司約需 3-4 年,律師費約 3-5 萬美金(律師費:每小時$200-$400),在紐約或別州離婚則需要下列理由才可成立:

  • 1 虐待, 不人道待遇 (Cruel and Inhuman Treatment)
  • 2 遺棄罪 (Abandonment for one year)
  • 3 通姦罪  (Adultery)
  • 4 坐牢三年以上 (Imprisonment for 3 years)

在紐約或其他州,爭議性離婚必需解決下列事項后, 才算完全離婚:

  • 1 理由 (Grounds)
  • 2 誰的錯  (Fault)
  • 3 小孩監護權  (Child Custody)
  • 4 小孩探視權 (Visitation)
  • 5 小孩扶養費 (Child Support)
  • 6 膳養費 (Maintenance /Alimony)
  • 7 公平分配---指婚後財產, 婚前財產不算之 (Equitable Distribution)